# 公司股权转让给亲属,有税收优惠吗? 在家族企业的传承与股权结构调整中,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亲属已成为一种常见操作。无论是父母将股权传给子女、配偶间股权过户,还是兄弟姐妹之间的转让,背后往往都承载着家族财富传承、控制权稳定等深层考量。然而,随着税收监管的日益严格,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许多企业主心头:“亲属间的股权转让,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这个问题的答案,远比“是”或“否”复杂——它涉及亲属关系界定、转让定价规则、税种差异、政策边界等多个维度。在加喜财税服务的10年里,我见过太多因对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税务陷阱”:有的老板以为“亲属转让就能免税”,结果被税务部门核定补税数百万;有的因定价不合理,不仅没省税,反而额外承担了滞纳金和罚款。今天,我们就以10年一线服务经验,结合真实案例和政策解读,帮您彻底搞清楚这个问题。 ## 亲属范围界定:谁是“税务认定的亲属”? 要判断股权转让给亲属是否有税收优惠,首先要明确“亲属”在税法中的范围。这不是简单的“沾亲带故”,而是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界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在税务处理中,并非所有亲属关系都能享受特殊待遇,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具有法律意义的直系亲属或配偶”。 比如,配偶之间的股权转让,在政策层面有明确优惠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但若转让方与受让方为夫妻关系,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只需提供结婚证等关系证明即可。这在实践中被很多企业主称为“夫妻间股权过户免税”,本质上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税务处理。 然而,若扩展到其他亲属关系,情况就复杂了。比如父母转让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转让,税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免税”。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人认为“只要是亲属,就能低价转让甚至无偿赠与”。但税务部门更关注的是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若亲属间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如净资产价格),且无合理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核定征收”方式,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转让收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我曾服务过一家江苏的家族制造企业,股东张总计划将持有的60%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儿子。当时公司净资产为2000万元,按市场价60%股权应为1200万元。张总觉得“父子之间,价格低点没关系”,结果在税务稽查中被认定为“转让价格不公允”,按1200万元核定转让收入,补缴个人所得税(1200万-100万)×20%=220万元,另加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合计多支出近30万元。这个案例说明:亲属关系≠低价转让的“通行证”,税务部门对“合理商业目的”的核查越来越严格。 ## 转让定价规则:别让“亲情”毁了公允性 亲属间股权转让最容易踩的“坑”,就是转让定价不合理。税法中的“独立交易原则”要求,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应与非关联方在相同或类似条件下的价格一致。亲属间转让股权,若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就需要证明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否则可能面临税务调整。 那么,什么是“公允价格”?通常指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比如,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000万元,转让方持有30%股权,公允转让价格应为300万元。若以100万元转让,且无正当理由(如受让方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股权存在隐性瑕疵等),税务机关就会认为价格不公允,按300万元核定转让收入,补缴个人所得税(300万-100万)×20%=40万元。 实践中,很多企业主会问:“我能不能通过‘阴阳合同’来避税?”比如合同写低价,实际通过其他方式补偿。这种做法风险极高。税务部门现在有“大数据监控”手段,比如通过银行流水核查资金往来,通过工商变更记录追溯交易背景。我见过一个案例:某股东将股权以“1元”转让给女儿,但私下通过女儿账户向自己转账500万元“借款”。税务部门通过资金流水核查,认定这500万元为股权转让对价,最终按501万元(1元+500万)补缴个税,并处以罚款。所以,“阴阳合同”不仅省不了税,还可能让企业主面临“偷税”的法律风险。 那如何证明转让价格的公允性?最稳妥的方式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比如,某家族企业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配偶,委托了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并提交了评估报告。在税务申报时,这份报告成为“公允定价”的有力证据,顺利通过了税务机关的审核,避免了后续调整。 ## 个税处理差异:配偶、子女、父母大不同 亲属间股权转让涉及的核心税种是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但不同亲属关系下的税务处理存在显著差异。我们需要分情况讨论: ### 1. 配偶间转让:暂不征收个税 如前所述,根据财税〔2018〕137号文件,配偶之间转让股权,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关键是“暂不征收”不等于“永远不征收”——若未来受让方(配偶)再次转让该股权,其原值将按“转让方(原配偶)的股权原值”确认,而非首次转让价格。举个例子:张总持有股权原值为100万元,以150万元转让给妻子李女士,暂不缴税;若李女士未来以200万元转让,其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100万=100万元,按20%缴纳20万元个税。 ### 2. 父母转让给子女: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父母将股权转让给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属于免税范围,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继承方式取得股权,则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需注意,继承后再次转让时,股权原值按被继承人的原值确认,而非继承时的股权价值。比如,父亲股权原值100万元,子女继承后以200万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100万=100万元,缴纳20万元个税。 ### 3. 其他亲属关系(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无特殊优惠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间的股权转让,税法中没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税。同样,若转让价格不公允,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收入。我见过一个案例:某股东将持有的30%股权以“50万元”转让给弟弟,公司净资产为1000万元,按30%份额应为30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转让收入为300万元,补缴个税(300万-50万)×20%=50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 特殊情形优惠:家族企业传承的“政策窗口” 虽然亲属间股权转让没有普遍的“免税政策”,但在家族企业传承这一特殊场景下,部分政策可能提供“递延纳税”或“税负优化”的机会。这需要结合企业类型、持股比例、传承方式等综合判断: ### 1. 符合条件的“家族企业传承”可递延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虽然主要针对股权激励,但实践中部分地区的税务部门对家族企业传承中的股权递延纳税有探索性政策。比如,若转让方为年满60岁的父母,受让方为子女,且转让后子女在公司任职并连续持股满一定年限(如5年),可申请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待子女再次转让股权时再缴纳。不过,这一政策目前尚未全国统一,需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 2. 小微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间接税负优化 亲属间股权转让本身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除非转让方是法人企业),但若受让方为小微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未来可能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间接降低整体税负。比如,受让方(子女)受让股权后,公司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但这属于“间接优惠”,与股权转让行为本身无关,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综合筹划。 ### 3. 股权捐赠与再转让:需谨慎处理 若亲属间股权转让以“捐赠”形式进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除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外,其他亲属间的股权捐赠需缴纳20%个税。即使是符合条件的亲属,受赠方取得股权后,未来转让时的原值为“捐赠时的股权价值”,可能导致税负增加。比如,父亲以100万元原值持有股权,无偿赠与儿子,儿子未来以200万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100万=100万元,缴纳20万元个税;若父亲以150万元转让给儿子,儿子未来以200万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150万=50万元,缴纳10万元个税。显然,“无偿捐赠”并不比“有偿转让”更划算。 ## 税务合规风险:别让“亲情”变成“税务雷区” 亲属间股权转让最大的风险,不是“没有优惠”,而是因不懂政策导致的“税务不合规”。这种风险轻则补税、滞纳金,重则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常见的合规风险包括: ### 1. 未申报或申报不实 很多企业主认为“亲属转让不用申报”,这是严重误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若未申报,或申报的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会通过“金税四期”系统的大数据监控发现异常,责令补税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按日加收滞纳金(万分之五)。 我曾服务过一家浙江的贸易公司,股东王总将持有的40%股权以“80万元”转让给妻子,未申报个税。两年后,公司因其他问题被税务稽查,通过工商变更记录发现了这笔股权转让。税务机关核定转让收入为400万元(公司净资产1000万元×40%),补缴个税(400万-80万)×20%=64万元,罚款32万元,滞纳金近10万元,合计多支出106万元。王总后悔不已:“就为了省点申报麻烦,结果多花了100多万!” ### 2. 资料留存不全 亲属间股权转让,需要留存的关键资料包括: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转让协议、付款凭证、股权变更登记证明、第三方评估报告(若定价公允)。若资料不全,税务机关可能无法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从而核定税负。比如,某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儿子,未提供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税务部门无法确认“亲属关系”,按非关联交易处理,按市场价核定收入,补缴税款。 ### 3. 混淆“股权转让”与“分红” 部分企业主试图通过“先分红再转让”的方式降低税负,但需注意“分红”本身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比如,张总持有股权原值100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若直接转让股权,按净资产30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缴纳40万元个税;若先分红200万元,缴纳个税40万元,再以100万元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0元,合计缴纳40万元税负。表面看税负相同,但若股权转让价格因分红而降低,可能影响未来受让方的税负。所以,这种方式需结合公司利润情况综合测算,不能盲目操作。 ## 筹划建议:合规前提下的税负优化 虽然亲属间股权转让没有“普遍优惠”,但通过合法合规的筹划,仍可实现税负优化。结合10年服务经验,我总结以下几条实用建议: ### 1. 合理定价,保留公允性证据 无论转让给哪类亲属,都应确保转让价格公允。最稳妥的方式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比如,某公司净资产为500万元,转让方持有20%股权,评估报告确认转让价格为100万元,并提供给税务机关。这样既能避免“价格不公允”的风险,也为后续税务申报提供依据。 ### 2. 用足配偶间转让“暂不征税”政策 若转让方与受让方为夫妻关系,可充分利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但需注意,未来受让方再次转让时,股权原值按转让方的原值确认,因此要提前规划受让方的持股成本。比如,张总股权原值100万元,转让给妻子李女士,李女士未来以200万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缴纳20万元个税;若张总先将股权增值至200万元(通过公司盈利),再转让给李女士,李女士未来以300万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税负相同。所以,配偶间转让的核心是“原值传递”,需结合公司盈利情况选择转让时机。 ### 3. 分步转让,降低转让收入 若公司存在大量未分配利润,可考虑“先分红再转让股权”的方式。分红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税,股权转让价格因分红而降低,可能降低整体税负。比如,某公司净资产10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600万元),转让方持有30%股权(对应净资产300万元,未分配利润180万元)。若直接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缴纳60万元个税;若先分红180万元,缴纳个税36万元,再以120万元(300万-180万)转让股权,应纳税所得额0万元,合计缴纳36万元税负,节省24万元。但需注意,分红需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条件,且股东为自然人时,分红需缴纳20%个税,需综合测算。 ### 4. 提前规划,与税务机关沟通 对于大额股权转让或复杂的家族传承方案,建议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政策适用和申报要求。比如,某家族企业计划将股权分步转让给多个子女,涉及递延纳税或特殊定价,可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政策指引。虽然沟通不能保证“免税”,但能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税务风险。 ## 总结:合规是底线,筹划是关键 回到最初的问题:“公司股权转让给亲属,有税收优惠吗?”答案是“没有普遍的、直接的税收优惠,但通过合理规划和合规操作,可以实现税负优化”。亲属间股权转让的核心在于“真实、公允、合规”,而非试图通过“关系”或“小聪明”避税。无论是配偶间的暂不征税、父母子女间的正常纳税,还是家族企业传承的特殊政策,都需要严格遵循税法规定,保留完整资料,避免触碰红线。 在加喜财税的10年服务中,我们始终告诉客户:税务筹划的本质是‘规则内的优化’,而不是‘规则外的规避’”。亲属间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税种多样,建议企业主在操作前咨询专业财税机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毕竟,省下的税款永远抵不上补税、罚款的损失。 ##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 在亲属间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中,企业主最需警惕的是“想当然”的心态——认为“亲属转让就能低价”“不用申报就能免税”。事实上,税务监管已进入“大数据时代”,任何不合规操作都可能留下风险隐患。加喜财税建议,亲属间股权转让应坚持“三步走”:第一步,明确亲属关系及政策适用范围;第二步,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允价格,保留完整交易资料;第三步,按时申报纳税,避免“隐性转让”带来的风险。唯有合规,才能实现家族财富的安全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