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如何处理?
公司减资,作为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调整经营战略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中屡见不鲜。然而,减资行为直接影响公司的责任财产基础,与债权人利益休戚相关。当公司完成减资程序后,债权人如何依法申报债权、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实践中亟待厘清的关键问题。这不仅关乎单个债权人的资金安全,更牵涉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与公平。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变化和企业重组需求增加,因减资引发的债权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凸显了规范处理该问题的紧迫性。本文将结合法律法规、实务操作及多年企业服务经验,系统剖析公司减资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核心要点与应对策略,为债权人、公司及相关从业者提供清晰指引。
法律依据与核心原则
公司减资后债权人债权申报与处理,其根本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7条。该条款明确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此规定确立了减资程序中债权人保护的两大核心原则:通知与公告义务及债权人异议权。通知针对已知债权人,公告则覆盖未知债权人,两者共同构成信息传递的双重保障。债权人异议权则赋予其在法定期限内要求清偿或担保的权利,这是防止公司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的关键防线。
法学界普遍认为,公司法第177条的设计体现了“资本维持原则”与“债权人保护优先”的理念。著名公司法学者王保树教授曾指出:“减资并非简单的数字游戏,其本质是对公司责任财产的重新分配,必须以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为前提。”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减资程序的法律本质。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违反通知公告义务或未妥善处理债权人异议的减资行为,往往倾向于认定为程序瑕疵甚至无效。例如,在“上海某贸易公司诉某减资公司案”中,法院因减资公司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最终判决减资对该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公司仍需按减资前的注册资本承担责任。这充分印证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减资效力及债权保护的决定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并非债权人必须二选一。实践中,债权人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方案。清偿债务能彻底终结风险,但可能迫使公司立即陷入流动性危机;提供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则给予公司缓冲期,但债权人需承担担保物价值波动或担保人信用变化的风险。因此,如何平衡即时受偿与风险控制,成为债权人在行使异议权时需审慎考量的策略性问题。法律虽未规定公司必须接受何种方式,但公司若拒绝合理要求,将面临减资被否决或后续被追责的风险。
债权申报的流程与要点
公司减资完成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并非自动触发,而是需要遵循一套严谨的流程。首先,申报主体资格的确认是基础。只有那些在减资决议作出之日(即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减资方案之日)已对公司享有合法债权的主体,才具备申报资格。这意味着,减资决议生效后新产生的债权,原则上不适用减资程序的特殊保护规则,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双方有特殊约定。实践中,常见的债权类型包括合同之债(如货款、服务费)、侵权之债(如损害赔偿)、不当得利之债等,但需注意,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形成的“债权”(如未缴足的资本)在性质上属于股权范畴,通常不被视为可申报的普通债权。
其次,申报时间窗口的把握至关重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已知债权人(公司能明确识别的债权人)的申报期是“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知债权人(公司无法直接联系或未知的债权人)则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这两个期限是法定且不可缩短的,公司若擅自缩短则构成程序违法。债权人务必密切关注公司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一旦错过法定期限,将丧失要求公司清偿或担保的法定权利。这里需要特别强调,公告的载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通常是省级以上有影响力的报纸。仅在公司官网或地方小报公告,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公告,债权人可据此主张权利。在实务操作中,我们遇到过一家科技公司减资时仅在行业论坛发帖公告,结果被法院认定未履行有效公告义务,导致减资程序对未知债权人无效的案例。
第三,申报材料与内容需规范完整。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申报文件,核心内容包括:债权人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债权金额、性质、发生依据(如合同编号、判决书文号);债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等);以及明确的诉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何种担保)。材料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捺印(自然人)。公司收到申报后,应出具书面回执,并建立债权申报登记台账。这一环节看似简单,却是后续确认债权、处理异议的基础。我们曾服务过一家制造企业,其减资时因债权人申报材料不全(缺少关键合同页),公司未要求补正即登记,事后引发对该债权真实性的激烈争议,最终不得不通过诉讼解决,耗时耗力。因此,材料严谨性是避免后续纠纷的关键。
最后,登记与确认程序是申报流程的收尾。公司收到债权申报后,需在合理期限内(通常参考破产程序中的审查期限,可设定为15-30日)对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金额及性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书面通知债权人。若公司对债权无异议,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案或落实担保措施;若公司对债权存在异议(如对金额、性质或是否成立有争议),则应书面说明理由。此时,债权人可采取两种路径:一是与公司协商解决;二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权。在诉讼期间,减资程序是否继续?实践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涉诉债权金额明确且公司有能力提供担保时,减资可继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为避免风险,应暂停减资直至诉讼终结。我们倾向于后者,因为等待诉讼结果能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也符合立法精神。
常见问题与争议焦点
在处理公司减资后的债权申报事宜中,一系列实务难题和争议点不断涌现,考验着各方智慧。首当其冲的是债权人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严格依据公司法条文,逾期申报的债权人将丧失要求公司清偿或担保的法定权利。但这是否意味着其债权彻底灭失?答案是否定的。司法实践普遍认为,逾期申报仅导致债权人丧失减资程序中的特殊保护权(即强制要求清偿或担保的权利),其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灭。债权人仍可依据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债务到期后向公司主张权利。此时,公司已按减资后资本承担责任。然而,若公司减资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如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即使债权人逾期申报,法院仍可能依据《民法典》或《公司法》相关原则性规定(如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判令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判例中确立了此观点,旨在遏制恶意减资行为。
其次,债权异议的处理是争议高发区。当公司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提出异议时,如何高效、公正地解决成为关键。常见异议类型包括:对债权真实性存疑(如怀疑合同伪造)、对债权金额有分歧(如利息计算争议)、对债权性质认定不同(如主张是投资款而非借款)、或认为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等。面对异议,债权人应积极举证反驳。例如,针对真实性异议,可提供合同原件、履行记录、证人证言等;针对金额异议,可提供详细的计算依据和凭证。若协商无果,诉讼是最终解决途径。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程序问题:债权人应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还是直接按原基础法律关系起诉?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的精神,债权人通常应直接基于原法律关系(如合同纠纷)起诉,并在诉讼中一并解决债权确认问题。选择何种案由,需结合证据情况和诉讼策略综合判断。我们曾处理过一个案例,某供应商因减资公司对其货款债权金额提出异议,直接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法院在审理中不仅确认了债权金额,还判决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有效维护了债权人权益。
第三,减资未通知已知债权人的后果极其严重。这堪称减资程序中的“硬伤”,其法律后果远超一般程序瑕疵。根据公司法规定及主流司法观点,公司减资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的,该减资行为对“该特定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该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公司按减资前的注册资本范围承担责任。更严厉的是,若因此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有权请求减资的股东在减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具有法定性和连带性,股东不能以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为由免责。在“北京某投资公司诉某减资公司及股东案”中,法院正是基于公司未通知已知债权人这一事实,判令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给所有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因此,公司在减资前必须穷尽手段识别所有已知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有未决诉讼的对手方、有未履行完毕义务的相对方等,遗漏任何一个都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
此外,虚假申报债权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虽然相对少见,但实践中确有债权人或第三方试图通过虚增债权、伪造证据等方式在减资程序中谋取不当利益。对此,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对可疑债权重点核查,如要求提供原始凭证、进行现场核实或委托专业机构审计。一旦发现虚假申报,公司不仅应拒绝其请求,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诈骗或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应在公告或通知中明确告知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形成威慑。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任何试图通过虚假申报套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债权人的应对策略与风险防范
面对公司减资这一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的重大事件,债权人绝不能被动等待,而应主动出击,采取系统性的应对策略。首要策略是信息监控与主动申报。债权人应建立常态化的客户信息监控机制,尤其关注重要债务人(如大客户、长期合作方)的工商登记变更信息。现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可以相对便捷地获取公司减资决议、公告等信息。一旦发现债务人启动减资程序,必须立即行动,仔细研读公司发布的减资公告和通知,核实其中关于债权人权利保障的条款。若发现自己属于已知债权人却未收到书面通知,应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公司,表明身份并索取相关文件,确保自身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异议权。记住,沉默不是金,行动才有机会。我们服务过的一家大型建材供应商,就是因为建立了客户风险预警系统,在下游某房地产公司减资公告发布次日即启动债权申报流程,最终在众多债权人中率先获得了足额现金清偿,有效规避了后续该公司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其次,精准评估与策略选择至关重要。在申报债权前,债权人需对自身债权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债权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金额是否准确?有无担保?债务人公司的实际偿债能力如何?减资的真实目的是优化结构还是逃避债务?基于评估结果,制定最优策略。若债权金额明确且债务人信用良好,可考虑接受其提供的优质担保(如房产抵押、银行保函),维持长期合作关系;若债权存在争议或债务人信用可疑,则应坚决要求立即清偿,避免夜长梦多;若债务人减资规模巨大,可能严重削弱偿债能力,甚至需考虑立即提起财产保全,防止其转移资产。这里需要运用一个专业概念——债务清偿顺位。债权人需明确自身债权在债务人整体债务中的清偿顺序(如有担保的优先于无担保的),这直接影响其谈判地位和策略选择。例如,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在要求清偿或担保时,底气自然更足。
第三,法律武器与证据意识是债权人维权的核心保障。当与公司协商陷入僵局或发现公司存在违法减资行为(如未通知、虚假公告)时,债权人应果断运用法律武器。这包括:及时向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程序违法;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或直接基于原法律关系起诉;申请法院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在诉讼中主张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所有法律行动都建立在坚实证据基础上。因此,债权人必须养成“凡事留痕”的习惯:保存所有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往来函件、邮件、短信、微信记录等;对重要沟通进行录音录像(注意合法性);及时公证关键证据(如网页公告)。我们曾协助一家设备供应商追讨减资公司欠款,凭借其保存完整的设备验收单、催款函及对方财务人员的邮件确认,在诉讼中形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最终胜诉并全额执行回款。可以说,在债权纠纷中,证据就是力量,细节决定成败。
最后,专业支持与资源整合能显著提升维权效率。面对复杂的减资债权问题,债权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债权人)往往力有不逮。此时,寻求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的帮助是明智之选。专业人士能提供法律咨询、策略制定、证据收集、文书起草、谈判代理、诉讼代理等全链条服务,大大提高维权成功率。同时,债权人之间也可考虑联合行动,尤其是当面临同一债务人减资时,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或联合申报,能增强谈判筹码,分摊维权成本。在处理某大型连锁超市减资引发的供应商集体债权事件时,我们协助数十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统一申报、统一谈判、统一委托律师,最终迫使超市接受了分期清偿加核心门店抵押的方案,远优于单个供应商孤军奋战的结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是现代商业维权的重要策略。
公司视角下的债权管理实践
从公司角度出发,减资过程中的债权管理绝非简单的合规流程,而是关乎企业信誉、法律风险和经营稳定的系统工程。首要任务是事前审查与风险预判。在股东会决议减资之前,公司管理层必须牵头进行全面的债权债务梳理。这要求财务部门、法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紧密协作,彻底清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薪酬、应缴税费、未决诉讼或仲裁涉及的潜在债务、产品质量保证负债、对外担保等。特别要警惕那些“隐性负债”,如已发货但未开票的收入形成的潜在债务、或已承诺但未书面化的补偿义务。在此基础上,需评估减资方案对各类债权人的潜在影响,预判哪些债权人可能提出异议,以及公司是否有能力满足其清偿或担保要求。这一环节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决定了后续工作的顺畅度。我们服务过一家拟减资的科技公司,其法务在审查时发现一份被遗忘的旧设备采购合同中存在巨额违约金条款,及时预警后,公司调整了减资幅度并提前与供应商沟通,避免了后续重大纠纷。说白了,减资前的“排雷”工作,做得越细,后面炸雷的概率就越低。
其次,规范通知与有效公告是程序合规的核心。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的要求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对于“已知债权人”,公司应穷尽一切合理手段进行通知。这包括:查阅所有合同、协议、函件、诉讼文件等记录;询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甚至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如裁判文书网)查找潜在债权人。通知方式应采用最能有效送达的方式,如特快专递(保留签收凭证)、电子邮件(要求阅读回执)、甚至派人上门送达(制作送达回证),避免仅用普通信件或电话通知。对于“未知债权人”,公告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报纸(省级以上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内容需完整包含减资决议要点、债权人权利、申报期限、公司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公告期必须满45天,且公司应保留公告报纸原件。实践中,很多公司因图省事或省钱,在通知公告环节“偷工减料”,最终酿成大祸。我们见过一家餐饮连锁企业减资时,仅在公司公众号发了个通知,被法院认定未履行有效公告义务,导致减资对未知债权人无效,股东被迫承担连带责任,教训极其深刻。
第三,债权申报的受理与处理需要建立专项机制。公司应成立由财务、法务、高管组成的“减资债权处理小组”,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审查、回复债权人申报。小组需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设置专门的申报邮箱、地址和联系人;设计标准化的债权申报登记表和回执函;明确内部审查分工(如财务审查金额与凭证,法务审查法律效力与时效);设定各环节处理时限(如收到申报后3日内登记回执,15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回复)。对于审查无异议的债权,小组应迅速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案(如现金支付、票据支付、以物抵债)或落实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股东保证),并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有异议的债权,小组应在回执中清晰、具体地列明异议理由和依据,避免模糊表述,并告知债权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整个过程必须做到痕迹管理,所有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审查记录等均需妥善存档,以备查验。这种专业化、流程化的处理,既能提高效率,又能最大程度降低公司法律风险。
最后,沟通协商与风险化解能力至关重要。减资过程中,公司不可避免地会与债权人产生分歧甚至冲突。此时,良好的沟通协商技巧是化解矛盾、达成共识的关键。公司应秉持诚信、透明的原则,主动向债权人说明减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改善财务结构、偿还高息债务、聚焦主业发展等),展示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偿债能力,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提出合理异议的债权人,公司应展现诚意,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适当延长清偿期限、提供增信措施、给予一定折扣等。在谈判中,公司需明确底线(如最大可接受的清偿成本),同时灵活运用策略。我们曾协助一家面临资金压力的制造企业减资,其最大的供应商因担心风险拒绝接受担保方案。经过多轮沟通,我们帮助企业设计了“部分现金清偿+新订单预付+核心设备抵押”的组合方案,最终说服供应商接受,既保障了供应商权益,也为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喘息空间。这充分说明,有效的沟通能将潜在的对抗转化为合作,实现双赢。当然,对于无理取闹或恶意缠诉的债权人,公司也需依法维权,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公司,在公司减资这一敏感操作中,建立长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合规文化远比事后补救更为重要。对债权人而言,事前风险嵌入是第一道防线。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债权人应考虑加入“重大事项通知条款”,明确要求债务人公司在发生包括减资在内的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并赋予债权人在此情况下的特定权利(如加速到期权、要求增加担保权等)。这种条款能将债权人从被动等待公告通知,转变为主动知情的权利主体。同时,债权人应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对重要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包括其财务报表(如能获取)、公开涉诉信息、工商变更信息、行业景气度等,建立客户风险评级体系。一旦发现客户出现减资苗头或其他风险信号,立即启动预警,提前准备应对方案。我们服务的一家大型金融机构,正是因为在所有授信合同中嵌入了此类条款并建立了严密的贷后监控,成功在多家客户减资初期就介入协商,有效保全了数亿元资产。
对公司而言,减资决策的审慎性是源头控制。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审议减资议案时,不能仅着眼于优化资本结构或股东回报,必须将债权人利益保护作为核心考量因素之一。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压力测试:全面评估减资对现有债务覆盖能力的影响;模拟不同清偿/担保方案下的现金流压力;预测可能引发的债权人反应及连锁反应;评估潜在诉讼风险及成本。只有当确信减资不会实质性损害债权人利益,且公司有能力妥善处理债权人异议时,才应启动减资程序。决策过程需形成详尽的会议记录,载明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考量及应对措施,体现决策的审慎性。此外,公司章程可对减资程序作出比公司法更严格的规定,如提高减资决议的表决通过比例、延长债权人申报期限、强制要求为特定类型债权人提供担保等,通过“自治性合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信誉。
在操作层面,专业支持与合规培训不可或缺。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合规培训机制,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如财务、法务、秘书)充分理解公司减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操作流程,明确自身职责与法律风险。培训内容应结合真实案例进行剖析,增强警示效果。同时,在减资项目启动时,应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提供全程支持,协助进行债权债务梳理、设计合规方案、起草法律文件、指导通知公告、处理债权人申报、应对潜在诉讼等。专业机构不仅能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持,更能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增强方案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有助于与债权人沟通。我们曾主导过一个复杂的集团减资项目,通过引入知名律所和会所,设计了一套兼顾各方利益的清偿担保方案,并全程指导合规操作,最终获得超过90%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减资顺利完成,未引发任何重大纠纷。这充分证明,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办,是风险防控的有效途径。
最后,技术赋能与动态管理是未来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可以借助数字化工具提升减资债权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例如,利用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或专门的债权管理软件,建立动态更新的债权债务数据库,实现债权信息的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和智能分析;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减资决议、通知公告、债权申报、清偿担保等关键环节进行存证,确保过程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债权人行为模式、潜在风险点进行预测分析,辅助决策。对债权人而言,也可利用金融科技工具监控债务人的风险信号,如接入企业征信平台、设置舆情监控关键词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能显著降低人为操作风险,提升透明度,为减资债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展望未来,随着监管科技(RegTech)的发展,减资程序的全流程线上化、智能化监管有望实现,这将进一步压缩违规操作空间,更好地平衡公司自治与债权人保护。
结论与前瞻
公司减资后的债权人债权申报与处理,是一个交织着法律规范、商业逻辑与实践智慧的复杂议题。本文系统梳理了其法律依据、核心原则、申报流程、常见争议、应对策略及风险防范要点,揭示了该领域的关键在于: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履行通知公告义务,审慎处理债权人异议;债权人则需积极监控、及时申报、精准评估、善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双方在博弈中寻求平衡,在合规中实现共赢,是解决减资债权问题的根本之道。无数案例证明,任何试图绕过规则、漠视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而那些尊重法律、重视沟通、践行诚信的市场主体,则能在资本运作中行稳致远。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公司减资行为将更加普遍化、市场化。这对立法、司法、监管及市场实践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立法层面,可考虑进一步细化减资程序中债权人保护的操作细则,如明确已知债权人的认定标准、统一公告平台、规范担保要求等,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在司法层面,期待法院能通过更多典型案例的裁判,统一对恶意减资、股东责任承担等争议问题的裁判尺度,形成稳定预期。在监管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可探索建立减资程序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减资决议、通知公告、债权申报等环节的在线留痕和动态监测,提升监管效能。对市场主体而言,则应更加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将债权人保护内化为企业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技术革新也将深刻影响这一领域。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有望用于减资全流程存证,提升透明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可辅助进行债权人识别、风险预警和方案模拟,提高决策科学性;智能合约技术或能用于自动执行清偿担保协议,降低履约风险。这些技术的融合应用,将推动减资债权管理向更高效、更透明、更智能的方向发展。然而,技术终究是工具,核心仍在于市场参与者对法治精神和契约信用的坚守。唯有将制度完善、技术应用与诚信文化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构建起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公司减资生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在加喜财税十年深耕企业服务的经验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公司减资后的债权处理绝非简单的法律程序,而是一场考验企业诚信、专业能力与风险管控智慧的综合较量。我们始终坚持“合规是底线,沟通是桥梁,共赢是目标”的服务理念,协助客户在减资前进行周密的债权债务梳理,设计兼顾各方利益的清偿担保方案,指导规范履行通知公告义务,高效处理债权人申报与异议,有效化解潜在风险。我们深知,每一次成功的减资操作,背后都是对法律精神的敬畏、对商业伦理的坚守和对各方利益的精心平衡。未来,加喜财税将继续依托专业团队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更精准、更高效、更全面的减资债权管理服务,助力企业在资本运作中行稳致远,共同维护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