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争议,商委如何协助处理?

在全球化浪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日益加快,境外直接投资(ODI)已成为拓展国际市场、获取技术资源的重要途径。然而,ODI备案过程中,企业时常会遇到各种争议与阻碍,从材料准备、投资方向界定到资金出境合规性,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疑问甚至冲突。作为连接企业境外投资与政府监管的关键桥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简称“商委”)在处理这些争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不仅是政策执行的“守门员”,更是企业合规“出海”的“引路人”和“协调者”。本文将结合笔者在加喜财税十年服务境外企业注册的实践经验,深入剖析商委在处理ODI备案常见争议时的具体协助方式、面临的挑战及解决路径,为企业提供实操性指引,助力其更顺畅地完成境外投资布局。

ODI备案争议,商委如何协助处理?

材料真实性争议

ODI备案的核心基础在于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然而,实践中,企业常因对政策理解偏差、内部信息沟通不畅或第三方机构服务疏漏,导致备案材料存在瑕疵甚至失实,引发商委的质疑与退回。例如,某省一家拟投资东南亚制造业的民营企业,在提交的《境外投资备案表》中,其境内投资主体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存在明显出入,且对境外项目的资金来源描述含糊其辞。商委初审时即发出质询函,要求企业限期说明并补充证明。这种情况下,商委的协助首先体现在精准指出问题。他们不会简单粗暴地一拒了之,而是通过书面通知或约谈方式,清晰列出材料中存在的具体疑点(如财务数据矛盾点、资金来源证明缺失项),并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文件类型和规范要求,避免企业“盲人摸象”。这种反馈机制,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整改方向。

其次,商委会提供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引。针对企业因对《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理解不到位而导致的材料问题,商委工作人员会结合具体案例,向企业解释相关条款的立法本意和执行尺度。比如,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的要求,会强调其必须是经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且数据需与纳税申报表、银行流水等关键凭证逻辑一致。在上述案例中,商委不仅指出了数据差异,还详细说明了如何规范编制资金来源说明,需包含自有资金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股东借款协议等支撑文件,并建议企业聘请专业财税机构进行复核。这种“授人以渔”的指导,远比单纯退回材料更有价值,能有效提升企业后续申报的合规意识和能力。

此外,对于涉及复杂背景或重大金额的备案项目,商委有时会启动预沟通或辅导机制。在正式提交备案申请前,允许企业就材料准备中的难点、疑点进行非正式咨询。笔者曾服务过一家计划收购欧洲高科技企业的上市公司,其交易结构涉及多层特殊目的公司(SPV)和复杂的跨境资金安排。在正式备案前,我们通过商委的“绿色通道”进行了多轮预沟通。商委相关处室的资深人员耐心听取了我们的方案,对SPV架构的合规性、资金路径的清晰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提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风险点。这种前置性介入,极大地降低了正式申报后被要求大幅修改甚至否决的风险,体现了商委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当然,预沟通并非“走过场”,企业仍需对材料的最终真实性负全责,商委的协助重在引导合规,而非替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投资方向与领域争议

ODI备案并非对所有境外投资“来者不拒”,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政策导向、国际关系及安全考量,对投资方向和领域有着明确的引导和限制。当企业的投资计划触及敏感行业、受限地区或与现行产业政策导向不符时,极易引发商委的审慎评估甚至争议。争议焦点常集中在:项目是否属于国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所列范围(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是否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是否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导向(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是否存在虚假投资、变相转移资产嫌疑。

面对此类争议,商委的首要协助在于清晰界定政策边界。商委作为地方执行机构,其核心职责之一是准确传达并执行国家层面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导向。当企业申报的项目可能涉及敏感领域时,商委会依据商务部发布的最新《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目录》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联合公告,进行初步甄别。例如,某企业拟在东南亚某国投资建设大型度假村,商委在受理时会立即对照目录,确认房地产、酒店业属于限制类,需启动更严格的审核程序。此时,商委会明确告知企业该领域的限制政策背景(如防范非理性对外投资、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并详细说明后续可能需要履行的程序,如是否需上报商务部进行实质审核,或需要提供额外的项目可行性论证、资金实力证明等。这种政策边界的清晰化,避免了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盲目投入资源。

其次,商委会进行项目实质合规性辅导与评估。对于投资方向存在模糊地带或需要深入论证的项目,商委并非简单“一刀切”,而是会组织内部多部门(如外贸、外资、产业促进等)进行联合评估,或邀请行业专家提供咨询意见。笔者曾遇到一个案例:一家生物科技企业计划在欧洲设立研发中心,从事前沿基因编辑技术研究。虽然生物技术本身是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但基因编辑涉及敏感伦理问题。商委在受理备案时,并未直接拒绝,而是组织了包括科技、卫健部门专家在内的评审会,重点评估该研发活动是否符合国际伦理规范、是否可能引发国际争端、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风险管控能力。在评审过程中,商委引导企业补充了详细的科研伦理审查报告、国际合作方资质证明以及技术安全保密方案。最终,在确认项目符合国家鼓励方向且风险可控后,商委予以备案通过。这个过程体现了商委在执行政策时的审慎包容专业判断,其协助在于搭建了一个让企业充分展示项目合规性、价值性的平台,并给予专业化的改进建议。

对于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项目,商委则积极提供政策红利对接与流程优化服务。当企业投资方向明确属于国家鼓励类(如“一带一路”互联互通项目、国际产能合作、获取关键技术或资源等),商委会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告知企业可能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如简化备案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接专项扶持资金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例如,某装备制造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计划在东南亚投资建设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商委在得知项目信息后,主动联系企业,详细解读了国家对该类项目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并协调当地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为企业后续设备出口、利润汇回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指导。这种主动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大了政策引导效应。当然,商委在引导的同时,也需严格把关,防止企业利用鼓励政策进行包装,套取便利。

资金出境与真实性审核争议

ODI备案的核心目的之一是规范跨境资金流动,确保资本项下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因此,资金出境的合规性、真实性及与备案项目的匹配性,是商委审核的重中之重,也是争议的高发区。常见争议点包括:申报的投资金额是否与项目实际需求相符(是否存在虚报或“搭便车”);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涉及违规融资、非法集资或洗钱嫌疑);资金出境路径是否清晰、可控(是否通过多层架构规避监管);后续资金使用是否与备案用途一致(是否存在挪用风险)。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商委的协助首先体现在强化资金来源穿透式审核指导。商委会要求企业提供详尽的资金来源证明,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这不仅仅是一纸银行存款证明,而是需要企业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例如,资金若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流水、股东会决议等;若来自银行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贷款资金用途承诺函;若来自股东增资,需提供增资协议、验资报告、股东资金来源证明等。笔者曾处理过一个案例:某企业备案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声称全部来自历年利润积累。但商委在审核其财务报表时发现,其账面货币资金远低于申报额,且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商委随即发出质询,要求企业解释资金缺口来源并提供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明细及回款计划。在我们的协助下,企业补充了部分股东借款协议(需说明股东资金来源)和部分即将回笼的应收账款合同,并承诺在资金实际出境前提供银行到账证明。商委通过这种穿透式审核,有效防范了虚假出资、抽逃资本或利用境外投资通道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风险。其协助在于清晰地告知企业需要构建何种证据链以满足真实性审核要求。

其次,商委关注投资金额合理性与项目可行性的匹配论证。商委工作人员会结合企业自身规模、行业特点、项目所在国市场环境及同类项目投资水平,对申报的投资金额进行合理性评估。若金额显著偏离常规,商委会要求企业提供详尽的《境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论证投资规模的测算依据(如土地成本、建设费用、设备采购、运营资金等)、市场前景分析、盈利预测及风险评估。例如,一家中小型贸易公司计划在欧洲设立一个规模庞大的仓储物流中心,申报投资额远超其实际业务体量和行业平均水平。商委在审核中对此提出强烈质疑,要求企业重新评估项目规模,提供更详实的成本测算和市场调研数据,并解释如此大规模投资的必要性及未来现金流支撑能力。在我们的协助下,企业调整了项目规划,分阶段投入,并补充了更扎实的可行性分析,最终获得了商委认可。这个过程体现了商委在保障资金安全、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方面的把关作用,其协助在于推动企业进行更严谨的商业论证,避免盲目扩张带来的风险。

此外,商委还负责协调外汇管理部门,确保资金合规出境。ODI备案本身是商务部门的前置程序,但资金实际出境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当备案项目涉及复杂外汇安排或存在潜在外汇管理风险时,商委会主动与当地外汇管理局进行沟通协调。例如,某企业备案项目涉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运作,或涉及大额、非居民境内资金参与境外投资,商委在备案审核中若发现相关外汇安排可能存在合规疑点,会提前与外汇局交换意见,或建议企业在备案前先行咨询外汇局政策。这种跨部门协调机制,避免了企业在完成商委备案后,因外汇政策障碍导致资金无法顺利出境的困境。商委在其中扮演了信息枢纽和协调者的角色,其协助在于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为企业提供更顺畅的跨境资金流动环境。当然,企业自身也需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商委的协调不能替代外汇局的独立审核。

合规性审查与后续监管争议

ODI备案并非“一备了之”,商委对已备案项目持续负有监管职责,确保企业投资活动持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争议往往发生在备案后的“事中事后”环节,例如:企业实际投资内容、地点、规模等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是否按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如重大事项变更、年度报告);是否存在违反备案承诺的行为(如未按计划开展业务、资金挪用);是否触发了新的敏感行业或地区限制等。

在应对此类争议时,商委的协助首先在于明确告知后续报告义务与要求。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地方实施细则,已备案企业需在发生重大事项(如投资主体、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投资地点等变更)时,及时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或重新备案;每年需按规定报送《境外投资年报》,报告境外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等。商委在发放备案通知书时,会附上详细的《后续监管告知书》,清晰列明报告时限、报告内容、报告渠道(如在线系统)以及未按规定报告的法律后果(如责令整改、列入异常名录、暂停办理新业务等)。笔者曾遇到一家企业,因境外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未及时报备,在申请后续增资时被商委系统拦截。商委工作人员在约谈中,再次强调了变更备案的强制性要求,并指导企业如何通过线上系统补办手续。这种事前告知+事中提醒的模式,是商委主动服务、预防争议的重要手段,帮助企业建立合规意识,避免因不知情或疏忽导致违规。

其次,商委通过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规性评估与风险预警。商委会利用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企业报送的年报、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数据分析,识别异常指标(如长期亏损、大额资金异常流动、业务停滞等)。对于存在疑点的企业,商委可能启动非现场问询,要求企业就特定问题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若问题严重或线索明确,商委会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深入企业及境外项目(如条件允许)实地了解情况。例如,某省商委在年报分析中发现,一家已备案的境外矿业企业连续三年报告亏损,且无实质性开采活动,与备案时提交的可行性报告严重不符。商委随即启动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因当地政策变化已陷入停滞,但企业未按规定报告。商委在核实情况后,一方面对企业未履行报告义务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另一方面积极协助企业分析当地政策风险,探讨项目重组或退出的可行方案,并指导企业如何规范处理后续的资产处置和资金回流事宜。这种监管方式,体现了商委在严监管优服务之间的平衡,其协助不仅在于发现和纠正违规,更在于帮助企业识别风险、寻找出路,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对于涉及重大违规或风险事件的项目,商委会启动应急处置与跨部门联动机制。当境外投资企业遭遇重大政治风险、安全事件、债务危机、劳资纠纷等,或其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形象或违反国际条约时,商委作为地方主管部门,会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评估影响,并向上级商务部门报告。同时,商委会积极协调当地外事、公安、金融、行业协会等部门,形成处置合力。例如,某中资企业在东南亚国家因环保问题与当地社区发生激烈冲突,项目被迫停工。商委在获知信息后,立即联系企业负责人,了解事件详情,指导企业做好危机公关和员工安抚工作,并协助企业对接当地中资企业商会和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支持。同时,商委将事件情况及处置建议上报商务部,为更高层面的协调介入提供信息支持。这种在危机时刻的靠前服务资源整合能力,是商委协助企业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境外投资安全的重要体现,其价值远超日常的备案审核。

跨部门协调与信息共享争议

ODI备案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商务、发改、外汇、税务、海关、国资(如涉及)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职责不同、关注点各异、政策执行尺度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在备案过程中常常需要面对多头申报、信息重复提交、部门间要求冲突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甚至无所适从。商委作为境外投资备案的主要受理和审核部门之一,在协调跨部门关系、促进信息共享、化解政策执行冲突方面,承担着关键的枢纽作用。

商委的协助首先体现在主动构建与关键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为解决企业“多头跑、重复报”的痛点,许多地方商委积极推动建立了“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例如,与发改委建立ODI备案/核准信息实时推送机制,企业向商委提交备案申请后,商委系统自动将关键信息同步至发改委系统,避免企业重复填报;与外汇管理局建立定期会商和数据交换制度,就备案项目的资金出境合规性、异常资金流动预警等进行沟通;与税务部门共享境外投资企业信息,便于后续开展国际税收管理和服务。笔者所在地区,商委牵头搭建了“境外投资服务综合平台”,整合了商务、发改、外汇、税务等部门的政策指南、申报入口、进度查询、常见问题解答等功能。企业在平台上提交一次材料,系统即按职责分工自动分发至相关部门,审核进度和意见也集中反馈,大大提升了透明度和效率。这种机制创新是商委优化服务、化解跨部门争议的核心抓手,其协助在于为企业打造了更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其次,商委在化解部门间政策理解或执行尺度差异引发的争议时,扮演着重要的“润滑剂”和“协调人”角色。实践中,不同部门基于其监管职责,对同一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判断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外汇管理部门可能更关注资金来源合法性和出境路径风险,而商委可能更侧重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真实性;发改委可能对涉及敏感行业或大额投资的项目有更严格的评估要求。当企业因部门间要求不一致而陷入困境时,商委会主动介入协调。例如,某企业备案项目在商委环节已获通过,但在向外汇局申请资金出境时,外汇局对其中部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补充额外证明。企业感到无所适从,担心影响项目进度。我们协助企业向商委反映了此情况。商委随即与外汇局相关处室进行沟通,详细说明了在备案审核中已对企业资金来源进行的核查情况及依据,并就外汇局关注的疑点提供了补充说明。经过两部门专业人员的深入交流,最终就补充材料的范围和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企业得以顺利推进。这个过程避免了企业被夹在部门之间“踢皮球”,商委的协调有效弥合了政策执行中的缝隙。

此外,商委还致力于推动政策信息的统一发布与解读,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争议。商委会定期收集整理国家及地方层面关于境外投资管理的最新政策法规、部门规章、操作指引、风险提示等,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向企业集中发布和解读。特别是当多个部门联合出台新政策或对旧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时,商委会牵头组织联合解读会,邀请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共同出席,现场解答企业疑问,确保企业获得权威、一致的政策信息。例如,在商务部、外汇局联合发布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配套外汇管理规定后,我们当地商委迅速行动,联合发改委、外汇局举办了大型政策宣讲会,不仅详细解读了新规变化,还通过模拟案例演示了新的备案流程和资金申报要求,并设置了现场答疑环节。这种源头治理的方式,大大降低了企业因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申报错误和后续争议,体现了商委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策可预期性方面的积极作为。

政策理解与执行尺度争议

ODI政策体系复杂且动态调整,国家层面有宏观导向和基本法规,各地方商委在具体执行时,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产业特点、风险偏好等因素,形成一定的执行尺度和内部指引。这种“统一框架下的地方差异”,有时会让企业,特别是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感到困惑甚至引发争议。争议点可能包括:对政策条款的具体解释(如“实质性控制”如何界定、“敏感行业”的边界在特定案例中如何把握);对材料要求的宽严尺度(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要求、对资金来源证明的详尽程度);对风险容忍度的判断(如对新兴市场投资风险的评估标准)等。

商委在处理此类争议时的核心协助在于提供清晰、透明的政策解读与执行指引。优秀的商委部门会努力将抽象的政策条文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企业指引。例如,针对“实质性控制”这一关键概念,地方商委可能会通过发布《境外投资备案常见问题解答(FAQ)》或内部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持股比例达到多少(如50%以上)通常视为拥有控制权;若持股比例不足50%,但通过协议、章程、董事会席位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支配企业经营、财务和人事决策,也需视为具有实质性控制,并举例说明何种协议安排可能被认可。这种细化解读极大地减少了企业因理解歧义导致的申报错误。笔者曾服务一家计划通过小比例持股(30%)加一揽子协议(包括独家技术许可、产品包销、关键人事任命权)控制境外科技公司的企业。在备案前,我们通过商委的公开FAQ和电话咨询,详细了解了其对“协议控制”的审核要点。商委工作人员明确告知,需提供完整的协议文本,重点审查协议条款是否能确保对境外公司核心技术、主要销售渠道和核心管理层的有效控制,并提示需关注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风险。这种清晰的指引,使我们能够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提高了备案成功率。

其次,商委通过建立畅通的政企沟通与反馈渠道来化解执行尺度争议。当企业对商委的具体审核意见或执行尺度存在异议时,不应只是被动接受或放弃,而应寻求有效沟通。商委通常会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电话、邮箱、现场接待日),并鼓励企业在遇到疑难或争议时主动沟通。对于企业提出的合理质疑,商委内部会启动复核程序,由更高级别的审核人员或法律顾问进行研判。例如,某企业申报的投资项目,商委初审人员依据其内部指引,认为该项目涉及的技术领域可能属于需要更审慎评估的范畴,要求企业补充提供额外的行业分析报告。企业认为该技术并不在最新发布的《敏感行业目录》内,且已有同类项目在其他省份顺利备案。我们协助企业整理了相关政策依据、其他省份的成功案例以及该技术的详细说明,向商委提交了书面申诉并申请沟通。商委非常重视,组织了包括初审人员、处室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在内的内部讨论会,邀请企业代表参加陈述。经过充分讨论,商委认可了企业的部分观点,调整了审核要求,仅要求企业补充一份简化的技术说明和市场前景分析即可。这个过程体现了商委在依法行政基础上的开放包容自我修正能力,其协助在于为企业提供了表达诉求、寻求公正对待的正式渠道。

此外,商委在执行尺度上保持必要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也是化解争议的关键。企业最忌讳政策的“朝令夕改”或执行的“因人而异”。成熟的商委部门会努力做到“同案同判”,对于类似的项目,在材料要求、审核重点、办理时限等方面保持相对一致的尺度。这依赖于内部完善的审核标准、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体系。例如,定期组织审核人员学习最新政策、研究典型案例、统一审核口径;建立备案案卷评查制度,定期抽查已办结案件,评估执行尺度的统一性;对重大、疑难或新型案例,建立内部会商机制,避免个人主观判断偏差。这种规范化管理虽然对商委内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能有效减少企业因执行尺度不一而产生的“不公平感”和争议。作为长期服务企业的专业人士,我们深切感受到,一个政策透明、尺度稳定、沟通顺畅的商委环境,对于企业规划境外投资、控制合规成本、提升投资信心至关重要。商委在这方面持续的努力,是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促进境外投资健康发展的基石。

总结与前瞻

ODI备案争议的处理,绝非简单的“是”与“否”的判断,而是涉及政策理解、合规把关、风险防控、服务优化等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工程。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委)在其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核心角色。本文从材料真实性、投资方向、资金出境、合规监管、跨部门协调、政策理解与执行等六个关键维度,结合真实案例与实践经验,详细阐述了商委如何通过精准指导、专业评估、主动协调、机制创新等方式,有效协助企业化解备案过程中的各类争议。商委的工作,既是国家境外投资管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企业合规“走出去”的“第一道护航”。其核心价值在于平衡监管刚性服务柔性,在严守合规底线、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降低制度成本、提振投资信心。

展望未来,随着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的深化、国际经贸环境的复杂演变以及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ODI备案争议处理将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一方面,地缘政治风险、产业链重构、ESG(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等新因素将更深度地融入ODI审核考量,争议点可能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商委需要持续提升对国际规则、行业动态、风险趋势的研判能力,更新知识库和审核标准。另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为提升备案审核效率、加强穿透式监管、实现跨部门信息实时共享提供了强大工具。未来,商委应加速推进“智慧备案”平台建设,利用AI辅助进行材料初审、风险预警、合规性筛查,将更多人力投入到复杂争议的专业研判和个性化服务中。同时,探索建立“备案+承诺+信用”的新型管理模式,对信用良好、合规记录优秀的企业,在材料要求、审核流程、后续监管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实现精准监管和优质服务的有机结合。作为深耕此领域十年的从业者,我们期待商委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政策透明度、执行统一性、服务智能化、响应敏捷性上不断突破,真正成为中国企业扬帆出海最坚实、最可信赖的“港湾”。

加喜财税对ODI备案争议,商委如何协助处理?相关内容的见解总结:

加喜财税十年服务境外投资的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商委在化解ODI备案争议中的核心枢纽价值。其协助不仅是程序性的审核把关,更是深度的政策导航、专业的风险识别和高效的资源整合。成功的争议解决,关键在于企业主动拥抱合规,与商委建立基于信任的沟通。我们建议企业:一是将合规准备前置,借助专业机构力量确保材料真实精准;二是善用商委提供的预沟通、咨询渠道,避免信息不对称;三是高度重视后续报告义务,将合规内化为日常管理。商委的“严管”与“厚爱”,最终指向的是企业境外投资行稳致远。加喜财税将持续致力于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助力企业在合规轨道上高效拓展全球版图。